道德经讲义_第34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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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34节 (第5/6页)

之事,若举兵硬拚,才有兵阵行列、攘臂执兵之事。“扔无敌”,就是不主动挑战,不诱敌就范,不屈人侮辱,此非君子用兵之道。虽两军相对,不得不“扔”,然而在举动时,以后为先,以退为进,常致人而又不致于人。宁处后而不争先,宁缓而不冒进。虽有时被迫应敌,实非有心为战。心怀仁慈之心,没有好杀之念。虽大敌当前,似若无敌一般,如此才能操全胜之术,不劳力而坐致胜利,这就是“扔无敌”之义。

    ??战争是最残忍的祸事,即使能无敌于天下,也难免杀伤人命,血污大地,其祸业大矣。故有道之君,皆怀慈心,不忍睹这种惨状。所以皆不得已而用兵,并以不祥之事待之,以丧礼而处之,以对伤亡者寄以悲哀之心。惟哀而后才可以言胜。所谓慈则战必胜而守必固,天将救之,以慈卫之也。吕惠卿曰:“道之为常出于无为,故其动常出于迫,而其胜常以不争,虽兵亦由是故也。诚知为常出于无为,则吾之行常无行,其攘常无臂,其扔常无敌,其执常无兵,安往而不胜哉?”

    ??由此可知,无为、无行、无臂、无扔、无执这“五无”,看似讲用兵,实际上是借战争之事喻无为不争之理。反之,若不能无为不争,只知主而不知客,只知进而不知退,那必然是以祸引祸,自丧三宝。太上将无为用于世间最大的祸事——战争,不仅可以取胜,而且不失道损德,那么世间还有什么事不能以无为而成功呢?

    ??【祸莫大于轻敌,】

    ??“祸莫大于轻敌”,战争是最大的祸事。既然大兵压境,不得不被迫应战,这时最怕的是轻敌之心。“轻”有两层含义。一是高傲自是,不认真对待,盲目用兵,骄兵必败,这是兵家大忌。二是缺乏慈善心,轻视敌之生命,以多杀为乐。

    ??有道之士,即使举正义之师而得胜,也不可穷追不舍,不敢贪杀残命,以势凌人,侵取不休,这些都是无道的表现,必遭天谴。前人曰:“圣人以慈为宝。轻敌则轻战;轻战则轻杀人,丧其所以为慈矣。”故轻敌是无德的行为。上文所言不敢为主而为客,不敢进寸而退尺,正是自戒轻敌之义。

    ??所谓“轻敌”,譬如不知天时地利,不知敌之虚实强弱,盲目举兵莽动,谓之“轻敌”。

    ??“轻敌”到极点,便是“侮敌”。譬如轻视人的生命,过杀生灵,以杀为乐,虐待俘虏,侮辱人格等不慈之举,皆为“轻敌”行为。

    ??“轻敌”必丧天心,必失人心。既不能制敌致胜,反会遭敌之制;甚至丧师致败,招致覆国亡身之危。故曰“祸莫大于轻敌。”

    ??【轻敌则几丧吾宝。】

    ??“轻敌则几丧吾宝”,此句是直指轻敌之害,深为用兵者所诫也。“几”者,近也。“几丧”者,是说轻敌接近于丧身。所谓“宝”,天地以生物为宝,圣人以全物之性为宝,人以善德及生命为宝。轻敌必致于丧师失败,覆国亡身,杀伤必多。其所造成的最大损失,就是丧失天德,这是人最大之宝。

    ??圣人以慈为宝。轻敌必轻战;轻战必轻杀人,轻杀人必丧其宝。人为万物之灵,是天地之宝。所以在两军交战中,无论敌我,伤亡过多,就是丧宝多;多死伤一个人,就多损一分德,受丧一分宝。

    ??为主、冒进、攘臂、执兵、轻敌、贪杀等,皆是丧失“一慈、二俭、三不敢为天下先”的“三宝”行为。三宝是人之最难持者,惟有无我不争的人才能持有。大凡用兵者,或因敌国外侵,或因奸贼作乱,假若怒恨之心激荡,滥用强兵,大动杀机,以除尽为快,以多杀为乐,必丧慈心仁善,岂非大丧其天德乎!

    ??【故抗兵相加,哀者胜矣。】

    ??“抗兵相加”,“抗兵”,即两军对抗之兵。“相加”者,就是对外敌入侵强加的战争,不得已而应战、抵抗之义。在两军对峙中,凡不达于理,不合于义,或起于贪杀,或生于恨怒,或缘于气愤,都不符合无为用兵的原则。

    ??“相加”者,即敌我双方,彼以此来攻我,我亦以此攻彼,两者只知斗勇争胜,而不知哀伤人命;只逞仇恨不平之气,而不顾双方士卒的死伤,此皆是丧德失宝的不慈之举。一个有仁心的统兵者,当以慈心保全双方士卒的性命,不轻忽蛮战,不轻丧命宝。故用兵宁为客而不为主,宁为后而不轻于先,宁退尺而不盲进寸,这些都是就珍惜人命的慈悲心而言。

    ??对于逆来入侵之敌,因其失理失义,必不能持久。其势易衰,其气易竭,故取胜必在于我,此乃天理之必然,何须以多杀相加,而妄害人命呢?两军对阵,应当慈悲为怀,加之以哀慈士兵生命之念。在兵力相当的情况下,有哀心者,必得天人之助,最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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